近两年商标抢注案例越来越多,除了恶意抢注的情况外,有很大一部分的商标被抢注,源自于商标使用人商标意识的匮乏。如今存在这不少的企业,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并没有申请注册,也就是说他们并不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即使你在先使用了,但是别人比你先注册,该商标就不属于你。
增值服务 | 电话服务 |
商标服务品牌 | 魏国商标 |
办理条件 | 正规证件 |
服务标准 | 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做到客户满意为止 |
服务条款 | 服务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
服务地区 | 河南;全国 |
服务宗旨 | 真诚服务,顾客至上 |
价格 | 商议 |
联系方式 | 13782290888(卢先生) 13503895797(郑先生) 0374----8581822(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许昌市延安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龙湖华庭(龙湖金座21层) |
所以,商标还是要尽早注册好,使用未注册商标,需要承担极大的风险。在产品上市之出就准备好相应商标,才是上策。许昌魏国商标帮您解决。
如果你所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是否构成“恶意抢注”,判断是否构成“恶意抢注”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3、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定义成“恶意抢注”,而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即使并未构成恶意抢注,你也还是享有一定的"在先权利"的:
1.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2. 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3.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4.奥林匹克标志权。
5.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6.特殊标志权。主要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以上的在先权利中,企业的名称、字号权是比较常用的维护手段。可以拿出你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时间上证明。知名度来说,企业的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都可以作为证据。
为了避免抢注商标事件发生,企业还是应当对商标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尽早进行商标布局。因为商标就等同于一个商品的牌子,一个好的商标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要用了好多年,才想起来去申请注册,到头来发现是给他人造势。
许昌魏国商标事务有限公司凭借诚信、专业、效率的服务准则受到广大有需求个体企业的良好赞誉,从而获得了大量的新老顾客。多年来,公司秉承着诚信、专业、高效、优质的理念使得我司提供的商标注册服务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