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东商城与当当网的价格PK战持续进行中,双方都不惜斥巨资进行降价销售,甚至表示价格直至降到零,追求“零利润”或“负利润”,“战火”从图书领域蔓延到了数码领域。当然,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一方面庆幸能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另外一方面又为最终单方面获胜的是否出现垄断行为担忧,网友希望的还是良性的竞争,而不是以财欺人的单纯价格战。网上评论此举造成了不正当竞争,那么长此以往会造成什么影响呢?
现总结网友评论如下:
一、1、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很多人认为在降价竞争中消费者是坐收渔翁之利,其实不然。低于成本的降价竞争,使生产企业的利润低微很难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这对消费者消费层次的提高是十分不利的。网友[url=http://www.sfjx.org]振动筛[/url]称;
2、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及长远发展。网友[url=http://www.hnqzj.org]起重机[/url]称;
大幅度地降价,满足了消费者图便宜的心理,刺激了其购买欲望,短期内市场需求必然有增长,企业可以加速资金回笼。但这种接近或低于成本的降价,使企业的利润摊薄,甚至无利可图,正常的生产经营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必然影响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url=http://www.ysdpc.com]电动平车[/url]也如此认为;
3、网友[url=http://www.tiresoil.com]炼油设备[/url]认为此举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不正当价格竞争虽然能够刺激一部分消费者积极消费,但也让另一部分消费者反而产生持币观望的情绪。另一方面,降价竞销对企业也产生了误导,对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的正当经营者造成极大冲击,令假冒伪劣商品趁虚而入。网友[url=http://www.ybnmwz.cn]花生秧粉[/url]赞同。
二、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价格法亦将“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界定为“不正当价格行为”;反垄断法也有类似规定,明令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京东和当当都曾放话:“追求零利润或负利润”,这样,图书的标价必然低于经营成本,即符合不正当竞争的要件之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再来看双方价格战的目的,如果说是为了消灭竞争对手未免言过其实,并且以双方今日之地位和实力相互消灭也无现实可能性,但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而排挤竞争对手应是没有曲解其意,这样又符合了不正当竞争的另一个要件: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笔者看来,双方的价格战即构成了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