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经销批发的合同律师、公司法律师畅销消费者市场,在消费者当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公司与多家代理商和消费者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经销的产品品种齐全、价格合理。
反诉是相对于本诉(或称原诉)而言的一种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的目的是为了同本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销、并吞原告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目的。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和本诉是密不可分的两种制度,没有本诉,就不可能有反诉。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产品基本资料:产品名称:知识产权律师;品牌商标:天津康诺;主营产品行业:商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江西路与合肥道交口西南侧富润中心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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