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仪玲律师
主营产品:婚姻家事,刑事辩护,法律咨询,民事经济,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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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法律顾问
  • 联系人:陈仪玲
  • QQ号码:279047009
  • 电话号码:0592-5188185
  • 手机号码:15260216306
  • Email地址:279047009@qq.com
  • 公司地址:思明区湖滨东路6号华龙大厦2301-2302室
产品介绍
厦门、漳州 律师——陈律师任职于福建自立律师事务所,专业水平高,负责任为当事人争取较大利益、胜诉率高,通过大量办案积累丰富的办案经验。提供专业的刑事、民事法律咨询和较为可行的解决方法,保护客户隐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长期在闽南厦漳泉地区办理刑事、经济、民事各类案件,深得当事人好评 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过3%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2%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不超过0.7%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3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逐段协商确定后,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每件收费不超过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不超过6000元; 3.审判阶段:每件收费不超过12000元; 4.刑事自诉案件:每件收费不超过10000元; 5.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每件不超过10000元; 6.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加收费。